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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时,青年期快要结束,迎接她的将是中年期,我可以轻易推断,叫所有的人都喜欢一个中年女人似乎十分艰难。

    当然,陈小露也会进入老年期,我不无遗憾地指出,陈小露与她理想的关系将会无可避免地变坏,以至坏到这种程度,要么她放弃自己的理想,要么她被自己的理想抛弃。

    于是,我不无根据地认为,人类为其理想所做的努力在某种程度上与陈小露相差无几。我是指:人类要么放弃理想,要么被自己的理想所抛弃。

    第127页

    粗略一算,我和陈小露每见面两次就会吵上一架,吵架的原因主要有两个,一个就是所谓找工作问题。第二个是避孕套。

    先讲找工作。

    因为我要与陈小露天长地久,那么,她最好不要与台湾人来往,不然,就成了我与陈小露、台湾人三个人天长地久了,这是我的想法,其实这一想法颇具局限性,现在看来,我把三个人天长地久这一想法放弃了,实际上是放弃了我与陈小露两人天长地久的一个可能性,而且是最大的一个可能性,这也是我与陈小露关系短命的一个原因。

    让我们回到前面话题。

    为了使陈小露摆脱台湾人,当然,我这么说也是出于她当时的愿望——关于这一点,我事后左思右想,发觉并不确切,在这上面犯了太主观的错误,事情的真相可能是这样的,我回想到她表达愿望时是说她不爱台湾人,但她没说她爱不爱台湾人给她提供的东西,从她的行为上看,她是爱的。而她说过爱我,但她没说过爱我的一贫如洗,从她的行为看,她是不爱的。于是,我与台湾人在陈小露那里被分成两个部分,也就是说,她当时的愿望其实是这样的,她爱的是我的一部分与台湾人的另一部分,可以模糊地说,她的爱不太完整,但我却需要一个完整的爱,于是,我主观地认为,她应当摆脱台湾人,悲剧就发生在这里。

    当然,一点想法上的错误不会造成什么悲剧,重要的是,要付诸行动,这样才能一错再错——我就是这么干的,我每次见她,必得催她上进,催她上进的方法便是催她去工作,通过工作获得经济独立。经济独立,便可有独立的人格,有了独立人格之后,便可与我对等相处,这样做的目的之一,是要显出我与台湾人的不同,我认为,台湾人给她一切,而我却能帮助她自己获得一切。可以说,我的推理貌似合理,但仔细想来,每一步骤之间都存在巨大的困难,即使克服了所有困难,我的计划得以实现,那么陈小露似乎会变成另一个人,面对另一个人我会如何呢?我不知道。目的之二呢,那就是我只为我自己考虑,我的钱不多,因此使用起来就要有效率,我只能去帮助那些很快就不再需要我帮助的人,而无法去帮助那些会因此依赖我的人。

    很显然,陈小露对我的悲剧了解得十分清楚,但她不想与我争论,于是,便采用拖延战术,每每我催她立刻动手,她必说要等一等,等她上学,等她学到足够有用的知识,再去找一个高的工作,至于这个要高到什么程度,陈小露只字未提。于是,我们在讨论我们不着边际的前途时,陷入无法解脱的困境。

    如果说,怀孕破坏感情的话,那么我要说,避孕也能做到,避孕套问题看来不很重要,其实不然,如果你在光天化日之下用力撑开它,特别是用力撑开一个彩色的,并把它置于头顶,你会发现,它足可以给你造成一个很大的阴影。

    我要说,我不喜欢操避孕套,我非常不喜欢,我喜欢使用别的避孕方法,我这样想是出于一种迷信,我相信,在亲热时,两人之间不该有任何东西存在,两人应当好得如同一人,因此,我喜欢口服药法,但出于另一种不同的迷信,陈小露根本不考虑使用药物,她认为药物使人发胖,不仅如此,她对别的避孕法也不信任,她就相信避孕套!

    这就使我们之间在最不该争吵的时候进行争吵,比如,两人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,讨论的不是如何进行**享受,而是我拿着一粒避孕药对她说吃吧吃吧,她拿着一个避孕套对我说戴吧戴吧,在我的记忆里,至少有两次,在气愤之下,我自己吃下避孕药,扔掉避孕套,倒头睡去。当然,这种情况极少,更多的是,我们为这个问题争论不休,如何争论?自然涉及到我对她是否关心,还涉及到她的性史与我的性史,以及我们对彼此性史的看法等等问题,实际上,这是两种迷信之间的交锋,话题虽多,论证虽有力,但实在缺乏理智。

    就以上两点,我本可以写出五本小说,也许很多读者更希望看到那五本小说而不是区区上千字,但我认为,这种场面描写虽有趣,却十分繁琐,我把要讲的讲完了,再啰唆下去实在没有必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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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当然,除了争吵,我们也有一些有趣的时光。

    讲色*情话和恐怖故事当属此列。

    我与陈小露时常相互打电话,有一阵每晚必打,陈小露是电话高手,通过电话,她可以办成很多事,就连让我在电话线那一头**都能做到,她的拿手好戏是扮成六七个姑娘,逐一与我上床,直到我顶不住为止。

    我呢,我会讲恐怖故事给她听,因为陈小露最怕听恐怖故事,但又对恐怖故事最好奇,发现这一点很偶然,一天夜里,我正在写东西,陈小露打来电话,与我聊起了文学,聊着聊着便聊到莫泊桑,于是我讲道:

    莫泊桑是一位十九世纪的法国作家,年轻时是个帅哥,成名后身边大蜜如云,但他有点像多年后的垮掉一代,除了操小妞,还爱磕药,什么药都磕,他身边专有一个小蜜为他提供各种迷*幻*药,常常吃得他头重脚轻,飞得一塌糊涂的事也是经常发生,我虽然对他那本臭了街的《羊脂球》不屑一顾,但他有些嗑药后写成的恐怖故事却让我有些印象,比如:在他心绪阴郁时期写过一个故事,说的是他有一夜去一个公园散步,路过一片树林,偶然间,他发现树上吊死着一个人,于是不怕费事地通知有关部门,搬去尸首,但第二夜他又发现尸首吊死在同一地点,于是再次通知有关人员搬走,可惜的是,第三夜,他又看到同样情况,第四夜也是如此,第五夜依然如故,第六夜,情况毫无二致,第七夜,什么也没有改变,无论如何想办法,比如阻止有人进入树林,比如派人守于树下,比如锯断那棵树木——总之,毫无办法,那些想寻死的巴黎人个个总能有办法溜进树林,吊死在某棵树下,而且,只要莫泊桑深夜走进树林,他总能最先发现,待人们急忙冲去解救时,此人早已断气,尸骨冰凉。终于有一天夜里,对于人生一直感到虚幻的莫泊桑正伏案写作,灵感忽断,于是站起,在屋里来回踱步,无聊至极,而且,那夜也没有小妞儿送上门儿来,于是,无限寂寞的莫泊桑踱出他的小屋,再次向小公园方向走去,他进入树林,理所当然,他又发现一具尸体吊挂于树上,随着夜风左右飘荡,于是他指给守在那里的人看,对此早就习以为常的工人们于是熟练地从树上卸下尸体,装上马车,准备运向墓地,出于好奇以及作家观察生活的天性,莫泊桑靠近马车,尸体向下,趴于车上,于是莫泊桑伸出手臂,把尸体翻转,对着公园里暗暗的路灯,仔细观瞧,这一瞧,让他倒吸一口凉气,原来吊死者正是他自己。莫泊桑这才弄明白,自己早已死去多时,在世上写作的那位叫莫泊桑的作家原来是个鬼。

    听到这里,陈小露哎唷一声,我问她怎么,她说,你接着讲,她还想知道莫泊桑一些事情,于是我接着讲——

    老莫还写过一个故事,说他得知自己是鬼之后,对世界有了新认识,这一认识不要紧,他发现身边的朋友当中也有些是鬼,比如有个评论家,夜里经常拜访他,老莫觉得此人有些问题,因为每当他这位仁兄进入他的书房,补充一句,老莫的书房很宽大,里面有不少藏书,也有写字台水杯之类,不同的是,他书房里还有不少现下被称为毒品的东西,那些东西被装在各种玻璃瓶里,以便他随时配制,或自己或与道友随时飞上一会儿。此外,那么大的房间,夜里当然要点很多蜡烛,莫泊桑视力不佳,因此点的蜡烛更是多于常人,简直是数不胜数,那些有小臂粗细、半米来高的蜡烛排成一溜,绕房一周,十分气派,老莫如何觉得那个评论家有问题呢,是因为他发现,每当那人进入他的房内,靠门数的第二支蜡烛总是应声而灭——

    故事才讲到这里,陈小露对我说,等一等,我上趟洗手间。我挂下电话,继续写作,五分钟后,陈小露再次打来电话,说她浑身舒畅,但困劲儿上来了,想睡了,可是,在临睡前,还想再听我讲个故事,我问她讲什么,她说讲个以前遇到的事儿,我说我没到过什么有劲的事儿,她说随便讲讲,越无聊越好,她现在打开免提,关上灯,闭上眼睛,这样,我的无聊故事就可让她安然入睡,通过电话,我听到她的声音有些异样,我知道她独自睡的屋子很大,又空,就问她,是不是我讲的故事让她有点害怕,她说,她一点也不怕,只是觉得好奇,但我要是能讲点别的就更好,于是我点上一支烟,喝了口水,继续为她讲。

    我小时候住过一阵儿军区大院,那里有几座将军楼,因为文革,将军都被弄到干校去了,楼也腾空,我们家正好搬了进去,我们家住一楼,一楼下面有个地下室,没有上锁,因此,我常去下面玩,地下室很大,布局与我们家一模一样,被打扫得很干净,有一阵儿,我们家灯泡接二连三地灭掉,因此,就把地下室内的灯泡一个个拧下来换上,到最后,地下室连一盏灯也没有了,但我仍时常和小伙伴们一起去玩,我们在里面摸瞎子,因此,对里面十分熟悉,尤其是我,连一根火柴都不用就可在里面飞奔,不会碰到任何东西。

    一天下午放学,我和几个小孩来到地下室玩摸瞎子,到傍晚大家散去,我回到家,才发现我挂在脖子上的门钥匙丢了,我想,一定是摸瞎子时被人拉断,掉在地下室里了,于是,就一个人回去找,我没带手电,连盒火柴也没有,我决定用脚找,如果踢到什么带响的,那一定是我的一串钥匙了。

    我来到地下室,在大厅里找了一圈儿,什么也没有,来到一间起居室,仍然没有,一共三间起居室,我都一一搜过,还是一无所获,于是我来到厨房,也没有,连水池里我也找了,地下室内漆黑一片,在里面呆久了,就会感到很不舒服,但那时我是一个胆大得出奇的小孩,什么也不在乎,眼睛慢慢地竟完全地适应了黑暗,我知道,如果我父母下班回家,发现我把钥匙丢了,会说我两句,要是他们知道丢在地下室,就更会说我,因为,自从灯泡消失以后,父母便不再让我去地下室玩了。

    我走出厨房,不知该到哪里去找,忽然,我想到还有一个洗手间,于是推门进去,我找了一圈儿,仍然一无所得,我决定到一个同学家借个手电来找,我站在厅里,刚要走,忽然,闻到一股烟味,不是烧纸的那种烟味,而是香烟的味儿,我从小对烟味十分敏感,父亲抽的烟我只一闻就能报出牌子,但这次的烟味却是我从来没有闻过的,难道,这里有人在抽烟吗?我走来走去,在黑暗中睁大了眼睛,想看到那个烟头的亮光,但是什么也没有,烟味越来越浓,一片静寂中,我不知自己是否听错了,但确实有一种弹烟灰的轻微的声音传来,声音来的方向也能判定,就在我的正前方,我一直走去,知道那里是洗手间,我刚刚从那里出来,知道那里什么也没有,但我不放心,于是再次推开洗手间的门,忽然,我被眼前看到的情况惊呆了,我看到,在正对洗手间门的马桶上,坐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,她穿着一件红色的旗袍,烫着发,长得很白,涂着浓重的口红,两条胳膊露在旗袍外面,手里拿着一支长长的烟在抽,烟头一明一灭,而烟灰被她弹落在她身边的浴缸里。我愣了一会儿,我发现,女人所在的洗手间内有一种淡青色的光从顶棚照下,女人也没有注意我,她只是坐在那个马桶上抽烟,我不认识她,从来没有见过,当然,更不知她是什么时候进来的,于是我决定离去,我慢慢地,一步一步地退出洗手间,转身要走,突然,背后传来一个非常细的声音,声音混在一股浓浓的烟味里向我飘来,像是一种叹气的声音,我停住脚,迟疑了一下,慢慢回过身,我看到,她的香烟已经掉在脚下,没有熄灭,还亮着火光,我看到她的脚,她的脚上穿了一双红色的高跟鞋,鞋跟又细又长,她仍坐着,没有发现我,我看到她好像苦恼似的,把脚在地上划来划去,我听到,随着她的脚的每一次划动,都有一种我熟悉的声音传来,我听出来了,那是我的一串钥匙。我站在她对面,犹豫着,不知该不该问她要,这时,她再次拿出一支烟,嚓地一声用火柴点燃,在火光里,我看到她的眼睛,这时,她看见了我,我吓坏了,一动不动,嘴里也说不出声,因为她的目光非常奇怪,她好像并没有看我,而是看着我背后的什么东西,我回头看了一眼,我背后什么也没有,我再次转回头来,只见她弯下腰,从地上捡起我的一串钥匙,在眼前轻轻晃一晃,声音竟很好听,我看到她抬起头来,望向我,然后对我讲话,我想听清她在讲什么,但不知为什么听不清,她声音极细极弱,但又很淡,每说一句,便有一股烟味迎面而来,她用长长的烟指指钥匙,又指指我,像是问我这钥匙是不是我的,我点点头,她冲我做了一个过来的手势,我迟疑了一下,没有动,于是,她把钥匙轻轻扔进身边的浴缸里,然后低下头,像是努力回忆什么似的,我等在那里,一动不动,不知该如何是好,正在这时,她再次抬起头,对我说话,说一句,停一下,看看我的反应,然后再说,可是我一句都没有听见,为了听清,我向她挪了一小步,没想到,正是这一步,却让声音比以前大多了,于是,我一小步一小步地走近她,随着我的走近,她的头也慢慢抬起来,眼睛望向我,一点一点,一点一点,终于,我发现自己终于地听清了她对我说的话,她对我说……

    咔嚓一声,对方电话挂断。

    第二天,陈小露对我说,她吓坏了,根本无法入睡,爬起来点亮屋内所有灯,又吃了一片安眠药,但整整一夜也没有睡着,她甚至不敢去自己家里的洗手间。

    第129页

    谈到恐怖故事,让我顺便想起一人,中国写恐怖故事的作家虽大有人在(比如写《聊斋志异》的蒲松龄),但就我看来,普遍水平却是离奇有余、恐怖不足,奇怪的是,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篇倒是出自我读中学时的课本里,那是鲁迅所作,题目好像是《药》,故事写的是一个人血馒头的经历,让我不由得承认鲁迅真不愧是作恐怖小说的好手,证明这一点易如反掌,你只需看一看我就可明白个中原因,说老实话,从我读完那篇课文到现在,十几年了,居然养成了吃米饭的习惯,再不敢向馒头看上一眼,足可见其艺术感染力之深厚。

    第130页

    关于陈小露,我想我该讲的都讲了,连点点滴滴也未放过,德宝饭店分手以后,我们仍然有彼此的消息,并且还见过不止一面,我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去她那里,她正一个人喝酒,我坐在她对面,本想与她聊天,但却无话可说,我抽烟,她喝酒,偶尔对视,一会儿,她走过来,坐在我腿上,然后抱住我,抱得很紧,我的脸隔着她的衣服,贴在她的两只**之上,使我几乎难以呼吸,我们就保持那个姿势,呆了很久,然后我离去。这个场面我不爱提及的原因是,它很像我看过的某些电影场面,我不喜欢电影中的类似场面,说句实话,那次拥抱十分空洞,我不知我们的拥抱代表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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